关于做好2021-2022第一学期期末
教学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提高考核质量,根据《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试(考核)环节规范 》(福软教〔2016〕31号)文件精神,各学院(系、部)应加强对期末课程考试考核各个环节的检查和审批工作,坚持以考核学生能力为重点,创新考核形式,提高命题质量,规范试卷批改及试卷档案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做好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工作。
为加快推进课程考核改革,科学测评学生学习效果,全面促进学生素养、技能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请各学院(系、部)根据《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课程考核改革的指导意见》(福软教〔2017〕51号)文件精神,结合专业和课程特点,积极加强课程考核改革。
一、期末教学安排
综合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对本学期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12月27日(星期一)课程调整至11月27日(星期六)
12月28日(星期二)课程调整至12月4日 (星期六)
12月29日(星期三)课程调整至12月11日(星期六)
12月30日(星期四)课程调整至12月19日(星期日)
12月31日(星期五)课程调整至12月25日(星期六)
二、期末考试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周时间为:2021年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课程结课。
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在课程结课两周前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结课单(纸质版)、ABC三套试卷及试卷评分标准(电子版及纸质版);
2.非笔试:结课单(纸质版)、考核标准ABC三套(电子版及纸质版)、考核评分标准ABC三套(电子版及纸质版);
3.结课审核单
注意事项:
(1)纸质版结课审核单需教研室主任、系主任、教务科研处审核签字;
(2)试卷评分标准中主观题需注明得分点;
(3)试卷及试卷评分标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课程名称》+21-22上+年级专业班级+教师姓名+A卷/A卷答案”,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课程名称》+21-22上+年级专业班级+教师姓名”);
(4)所有材料需任课教师本人亲自到教务科研处(2)(行政楼309室)提交,电子版需按规定命名,否则将不予收取。
(二)考核要求。
1.各学院(系、部)要根据《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课程考核改革的指导意见》(福软教[2017]51号)文件精神,加强课程考核内容、方式等研讨和审核,紧密围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岗位任职要求和课程在学生培养所起支撑作用,落实“因材施教”“以考促学”要求,提高考核质量。
2.试卷命题范围应依据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和考试大纲的要求,要覆盖课程教学的基本内容,试题的广度、深度(难度)要适当,题量要适中。
ABC三套试卷两两之间内容的重复量应控制在30%以内。每套试卷要附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最小赋分单位为0.5分,每题的分数为0.5分的倍数。客观性试题答案应确定、唯一;主观性试题答案准确、全面、简洁,主观题的答案采取要点赋分方式。
(三)考试纪律及监考要求。
1.所有监考教师需于考前15-20分钟到教务科研处(2)(行政楼309室)领取课程考试档案袋,核对考试科目和考场,在考试安排表“领卷签到”栏签字。
2.开考前,监考教师需清点试卷份数与本场考试学生人数是否相符,分发试卷后提醒考生检查试卷是否存在缺印、漏印、字迹不清等情况。监考结束后,各考场监考教师按要求将试卷和答题纸分别按学号顺序整理好,与课程任课教师做好试卷交接手续,同时将考场情况单(一份)交到教务科研处,在考试安排表上“交卷签到”栏签字。
3.监考安排发布后,各位教师应及时下载了解监考任务,如无法参加监考,需提前自行协调其他老师代为监考,并向教务处报备。监考老师在监考过程中应遵守监考规则,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4.教务科研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各学院(系、部)考试巡视检查小组须对考试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并填写考场巡视记录单分别报送教学单位和教务科研处。
(四)试卷批阅。
1.任课教师在评卷时,须用红笔进行批阅。统一使用记正分(即得分)方式记分,客观题正确“√”、错误“X”;主观题按得分点正确“√”并给出所得分数(正分);表述不当或错误的地方,应在其底部标下划线,最后在主观题题头汇总本大题得分。
2.小论文、报告或作品的评阅须按照阅卷规范进行批阅,任课教师除给出批阅标注、成绩、签名外,还要做适当的点评。
3.各大题得分须填入卷首成绩栏内,并得出卷面总分,记入总分栏。试卷须改卷教师签字确认(前5份试卷须签全名,随后的试卷可以只签姓氏)。
(五)成绩录入。
各年级各门课程的成绩应于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登录学院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成绩录入(重修成绩由系部统一安排录入)。
(六)试卷装订与保管工作。
各项材料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收集汇总,系(部)应安排专人负责并认真检查核实。
期末课程考试试卷或考核材料、总成绩表、试卷分析表及教师评学表等材料应按照《规范》中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于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三天内报送系(部)。系(部)应认真核对装订顺序是否正确后,再予以收取存档。总成绩表(一份)按年级专业整理后于开学初报送教务科研处存档。教师评学表一式两份,一份与试卷一起装订,一份系(部)留存。
四、考风建设工作
各学院(系、部)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过程中考风考纪,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院系两级考试巡查。辅导员要召开班会,加强学生诚信考试教育,积极预防学生作弊,引导学生及时温书迎考,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附件:
http://www.fzrjxy.com/files/20211214/61b7ebaa0b495.docx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